鞍山三中“飛揚”合唱社團成立于2007年1月,鞍山三中成立較早,規(guī)模較大的學生社團之一。社團以“弘揚合唱藝術,活躍社團文化,豐富學生業(yè)余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藝術修養(yǎng),增強集體榮譽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構建人文校園、和諧校園”為宗旨,通過各種形式的活動,發(fā)揮合唱特殊的教育作用。它的成立活躍了校園藝術氣圍,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的發(fā)展和新課改的進程。
社團現(xiàn)有成員60人,是由熱愛合唱藝術的同學自愿組成的。由藝體組包紅老師作為指導教師利用每周活動課時間開展學習活動,社員之間團結和諧,刻苦認真,積極進取。課堂氣氛活躍,讓每位社員在掌握音樂理論知識以及科學的演唱方法和技巧的基礎之上,充分感受合唱的獨特魅力。指導教師包紅經(jīng)驗豐富,授課生動有趣,使乏味的樂理知識變得活潑,極大地激發(fā)了社員們的興趣,引導了同學們對美的追求和體驗。
在未來的日子里,合唱社團將持之以恒地為學生敞開音樂殿堂的大門,打造衡中一道靚麗的風景線,與同學們一同徜徉在音樂的海洋中!
鞍山市第三中學飛揚合唱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社團的名稱:鞍山三中合唱社團。
第二條 社團的性質:是在校團委的領導下,由愛好音樂的同學組成的學生社團。
第三條 社團的宗旨:弘揚合唱藝術,活躍社團文化,豐富學生業(yè)余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藝術修養(yǎng),增強集體榮譽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構建人文校園、和諧校園。
第四條 社團的任務:
(一)組織社員開展以合唱為主的多種學習活動,以提高社員的聲樂演唱技巧、音樂素養(yǎng)、舞臺表演等專業(yè)技能,培養(yǎng)社員團結合作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二)積極參加校內(nèi)外各種形式的演出、比賽等活動,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加強藝術、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擴大社團的影響,創(chuàng)建并弘揚學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藝術實踐,提高學生的藝術修養(yǎng)和藝術興趣,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第二章 日;顒
第五條 社團的活動時間、地點:
(一)社團的活動時間:每周的活動課時間
(二)社團的活動地點:睿新樓音樂活動室。
第六條 社團的主要活動內(nèi)容:
(一)演唱的技巧,合唱的聲音、音準等方面的訓練;
(二)分析并演唱中外優(yōu)秀合唱作品;
(三)賞析中外經(jīng)典合唱作品,了解合唱發(fā)展史,學習音樂理論知識;
(四)合唱聲部和諧能力的培養(yǎng),聲部間平衡和配合以及音色的調(diào)配等技巧訓練;
(五)開展音樂會等交流、演出、比賽等活動。
第七條 社團的活動紀律要求:
(一)每次活動,必須準時到達訓練地點,并攜帶歌譜等學習用品;
(二)聽從指導老師與管理委員會的安排;
(三)按時完成所學的歌曲等內(nèi)容;
(四)愛護排練場地的設施。
第三章 社 員
第八條 入團條件:
(一)擁護并自愿遵守社團的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二)熱愛合唱藝術,積極參加社團的活動;
(三)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尊師重教。
第九條 社員的入團程序:
(四)采用自愿報名參加的方式,填寫并提交入社申請表;
(五)由指導教師和社團管理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在一周內(nèi)安排面試,面試通過,方可正式入團。
第十條 社員的退團程序:
(一)新社員在入社一個月內(nèi),為試學期,通過學習培訓后,由管理委員會進行考核決定除名或轉正;社員參加演出或比賽時,由指導老師根據(jù)歌曲藝術要求及團員綜合素質進行挑選;
(二)正式社員在一學年內(nèi)不得隨意退社,如中途退團必須經(jīng)指導老師及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退團,否則以違紀,接受學校相應處分;
(三)社員入社超過一學年后,退社要提前兩周添寫退社申請,由指導老師、社長簽字后,方可退社;
(四)對違反社團的章程、各項管理制度及無故缺席累計達三次者將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學校處分。
第十一條 社員的權利:
(一)社員享有發(fā)言、表決、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jiān)督權;
(二)社員有權了解章程、組織機構,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社員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優(yōu)先權。
第十二條 社員的義務:
(一)遵守社團的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注重個人品德修養(yǎng),為社團樹立良好形象,維護合唱團的權益;
(二)執(zhí)行社團的決議、支持社團各項工作,接受指導老師及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完成社團下達的各項合理工作或任務;
(三)社員應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高的職業(yè)道德水平,尊重指導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勞動,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